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资产评估
第三章 核准与备案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五章 罚 则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统称所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以下统称企业)涉及的资产评估,,,,,,,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评估监管工作。。。。。。。。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分别由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核准。。。。。。。。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备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中央企业负责备案。。。。。。。。
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所出资企业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由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第五条 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所出资企业,,,,,,,应当建立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制度,,,,,,,完善资产评估项目的档案管理,,,,,,,做好项目统计分析报告工作。。。。。。。。
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中央企业应当于每年度终了30个工作日内将其资产评估项目情况的统计分析资料上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第六条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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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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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
(十一)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
(十二)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
!。。。。。。ㄊ┓伞⑿姓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
第七条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不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ㄒ唬┚骷度嗣裾府或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对企业整体或者部分资产实施无偿划转;;;;;;;
!。。。。。。ǘ)国有独资企业与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或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产权)置换和无偿划转。。。。。。。。
第八条 企业发生第六条所列行为的,,,,,,,应当由其产权持有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九条 企业产权持有单位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ㄒ唬┳袷毓矣泄胤伞⒎ü妗⒐嬲乱约捌笠倒凶什拦赖恼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ǘ)具有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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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企业应当向资产评估机构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情况和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隐匿或虚报资产。。。。。。。。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积极配合资产评估机构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其正常执业行为。。。。。。。。
第十二条 凡需经核准的资产评估项目,,,,,,,企业在资产评估前应当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下列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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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情况;;;;;;;
!。。。。。。ㄈ┳什拦婪段У娜范ㄇ榭觯唬唬唬;;;
!。。。。。。ㄋ模┭≡褡什拦阑沟奶跫、范围、程序及拟选定机构的资质、专业特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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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及时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资产评估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对该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和现场检查。。。。。。。。
第十四条 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ㄒ唬┢笠凳盏阶什拦阑钩鼍叩钠拦辣ǜ婧笥Φ敝鸺渡媳ǔ跎螅,,,,,,经初审同意后,,,,,,,自评估基准日起8个月内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核准申请;;;;;;;
!。。。。。。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核准申请后,,,,,,,对符合核准要求的,,,,,,,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审核,,,,,,,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评估报告的核准;;;;;;;对不符合核准要求的,,,,,,,予以退回。。。。。。。。
第十五条 企业提出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时,,,,,,,应当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下列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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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表(附件1);;;;;;;
!。。。。。。ㄈ┯肫拦滥康南喽杂Φ木眯形嘉募或有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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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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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评估资质;;;;;;;
!。。。。。。ㄈ┢拦廊嗽笔欠窬弑赶嘤χ匆底矢瘢唬唬唬;;;
!。。。。。。ㄋ模┢拦阑既盏难≡袷欠袷实保,,,,,,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是否明示;;;;;;;
!。。。。。。ㄎ澹┳什拦婪段в刖眯形嘉募确定的资产范围是否一致;;;;;;;
!。。。。。。┢拦酪谰菔欠袷实保唬唬唬;;;
!。。。。。。ㄆ撸┢笠凳欠窬退峁┑淖什ㄊ糁っ魑募、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管理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做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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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ň牛┎斡肷蠛说淖沂欠翊锍梢恢乱饧!。。。。。。
第十七条 资产评估项目的备案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ㄒ唬┢笠凳盏阶什拦阑钩鼍叩钠拦辣ǜ婧螅,,,,,,将备案材料逐级报送给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所出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起9个月内提出备案申请;;;;;;;
!。。。。。。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所出资企业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手续,,,,,,,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参与备案评审。。。。。。。。
第十八条 资产评估项目备案需报送下列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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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及其电子文档);;;;;;;
!。。。。。。ㄈ┯胱什拦老钅肯喽杂Φ木眯形嘉募;;;;;;;
!。。。。。。ㄋ模┢渌泄夭牧稀!。。。。。。
第十九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所出资企业根据下列情况确定是否对资产评估项目予以备案:
!。。。。。。ㄒ唬┳什拦浪婕暗木眯形欠窕竦门迹唬唬唬;;;
!。。。。。。ǘ)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评估资质,,,,,,,评估人员是否具备相应执业资格;;;;;;;
!。。。。。。ㄈ┢拦阑既盏难≡袷欠袷实保,,,,,,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是否明示;;;;;;;
!。。。。。。ㄋ模┳什拦婪段в刖眯形嘉募确定的资产范围是否一致;;;;;;;
!。。。。。。ㄎ澹┢笠凳欠窬退峁┑淖什ㄊ糁っ魑募、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管理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作出承诺;;;;;;;
!。。。。。。┢拦莱绦蚴欠穹舷喙仄拦雷荚虻墓娑ā!。。。。。。
第二十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下达的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文件和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所出资企业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是企业办理产权登记、股权设置和产权转让等相关手续的必备文件。。。。。。。。
第二十一条 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1年。。。。。。。。
第二十二条 企业进行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时,,,,,,,应当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作价参考依据;;;;;;;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原经济行为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交易。。。。。。。。
第二十三条 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内部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和评估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资产评估项目进行抽查。。。。。。。。
第二十四条 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企业资产评估项目进行抽查的内容包括:
!。。。。。。ㄒ唬┢笠稻眯形暮瞎嫘裕唬唬唬;;;
!。。。。。。ǘ)评估的资产范围与有关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资产范围是否一致;;;;;;;
!。。。。。。ㄈ┢笠堤峁┑淖什ㄊ糁っ魑募、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管理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ㄋ模┳什拦阑沟闹匆底手屎推拦廊嗽钡闹匆底矢瘢唬唬唬;;;
!。。。。。。ㄎ澹┳什嗣婕壑涤肫拦澜峁牟钜欤唬唬唬;;;
!。。。。。。┚眯形氖导食山患塾肫拦澜峁牟钜欤唬唬唬;;;
!。。。。。。ㄆ撸┢拦拦ぷ鞯赘澹唬唬唬;;;
!。。。。。。ò耍┢拦酪谰莸暮侠硇裕唬唬唬;;;
!。。。。。。ň牛┢拦辣ǜ娑灾卮笫孪罴捌涠云拦澜峁跋斓呐冻潭龋,,,,,,以及该披露与实际情况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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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于每年度终了3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抽查及处理情况上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第二十六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将资产评估项目的抽查结果通报相关部门。。。。。。。。
第二十七条 企业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必要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其相应的经济行为无效:
(一)应当进行资产评估而未进行评估;;;;;;;
!。。。。。。ǘ)聘请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从事国有资产评估活动;;;;;;;
!。。。。。。ㄈ┫蜃什拦阑固峁┬榧偾榭龊妥柿希,,,,,,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串通作弊导致评估结果失实的;;;;;;;
(四)应当办理核准、备案而未办理。。。。。。。。
第二十八条 企业在国有资产评估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正当使用评估报告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九条 受托资产评估机构在资产评估过程中违规执业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将有关情况通报其行业主管部门,,,,,,,建议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要求企业不得再委托该中介机构及其当事人进行国有资产评估业务;;;;;;;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条 有关资产评估机构对资产评估项目抽查工作不予配合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要求企业不得再委托该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当事人进行国有资产评估业务。。。。。。。。
第三十一条 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 境外国有资产评估,,,,,,,遵照相关法规执行。。。。。。。。
第三十三条 政企尚未分开单位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 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相关工作规范,,,,,,,并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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